VI是視覺識別的英文簡稱,把VI設計的客體當作一個系統,一個具有多種形態因素分布和組合的系統,設計創意就是將諸種形態因素加以排列組合的過程。一般VI項目所要達到的目的明確后,要讓VI設計人員圍繞這一目的了解該項目通過設計開發所要形成的功能. 如該項目只有達到一種穩定可靠、色彩亮麗、富于朝氣的狀態,才能符合該項目存在的根本目的。形態分析法就是首先找出各形態因素,然后用網絡圖解方法進行各種排列組合,再從中選擇最佳方案。
VI能夠將企業識別的基本精神及其差異性利用視覺符號充分地表達出來,VI借助一切可見的視覺符號在企業內外傳遞與企業相關的信息,對外傳達企業的經營理念與情報信息。確定設計項目可分解的主要組成部分或基本要素,一般來說,應以3~7個部分或 要素為宜,舍去與設計宗旨不相符的因素,以避免系統過于龐大,不易操作。從而使消費公眾識別并認知,在企業內部,VI則通過標注識來劃分生產區域、工種類別、統一視覺要素等。以利于規范化管理和增強員工歸屬感。
VI是CI的靜態識別,是最直接、最有效地簡歷企業知名度和創造企業形象的方法。在CI系統的整個構成中,MI是核心部分、是精神實質、是根基。如果用一棵樹來形容CI,在這里MI就是樹根,BI就是樹枝、樹干,VI則是樹葉、花朵。能夠為CI汲取營養,是指導CI方向的依托;BI是企業規定對內及對外的行業標準,是企業形象的載體、是傳遞CI的媒介物、是架在MI、VI之間的橋梁;VI是最直觀的部分,它以形式美感染人、吸引人,是人們最容易注意到,并形成形象記憶的部分。根據設計綱要,對全部要素進行排列組合,形成平面表格化的形態組合圖。通過比較研究,選出符合設計綱要的最優方案。